高校专项资金管理(收集3篇)

时间:2024-07-10 来源:

高校专项资金管理范文篇1

关键词:高职院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进建议

随着国家供给侧改革不断深化,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需要越来越多高素质技能人才。高职院校作为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基地,迎来了大发展时期。财政对高职院校的投入不断增加。生均拨款和财政专项资金拨款是高职院校财政拨款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中,财政专项资金是指为支持社会各项事业发展,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和绩效目标的财政资金[1],具有特定性、多样性和时效性等特征[2]。目前,广东省高职院校财政专项资金包括基本建设专项拨款、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和学生资助金等4大类。规范化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有利于高职院校切实落实深化高职教育改革方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申报内容模糊,预算编制不科学。项目申报通常是由学校领导决策后布置职能部门或者相关的二级院系编写申报材料,再由职能部门或者二级院系部门负责人组织相关教师具体负责编写项目申报材料。编写人员可能因层层传达或者政治站位较低,领会不到学校领导层的战略规划而导致申报内容空泛,建设目标不明确;部分申报人员则考虑到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更多改变支出方向的余地,有意将申报书中的项目建设内容模糊化。建设内容不明晰,必然导致项目绩效目标量化指标缺乏,定性指标不明确。同时,部分申报人员仍存在“争项目、争资金”的观念,忽视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实际教学科研需求和学校中期规划,甚至部分项目存在投入产出比明显不对称现象。大部分项目申报人在申报阶段并未进行详尽调研,预算编制往往依靠主观认识和经验,预算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再者,由于没有财会基础,项目申报人对经济科目的分类不清晰,造成经济科目预算不准确,而财务人员对项目具体的建设任务和需求不甚了解,审核项目预算时难以对预算的合理性进行判断。前期申报工作存在的问题,往往给后续项目实施造成困难。(二)项目支出进度滞后,资金使用不规范。大部分财政专项资金下达至学校零余额账户时间为每年三四月,资金下达后,各财政专项项目还需根据制度规定进行项目启动的校内审批与公示,正式实施时间往往要到五六月;部分项目采购业务属于招标范围且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还需进行招标采购,从项目申购到签订采购合同通常需要两到三个月时间,耗时较长;教室、实训室和学生宿舍翻新改造项目为了不影响日常教学与师生校园生活,通常安排在暑假期间进行,以上原因都将导致前期项目支出进度无法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另外,项目经办人员大部分为一线教师,他们身兼教学、科研等多项职责,用于办理项目业务的时间非常有限,而项目从采购到付款需要经过一系列烦琐的流程,项目执行拖拉现象较为突出。等到临近支出进度考核节点或者年底,部分项目人员为达到支出进度或者避免资金被财政收回,会申请提前付款或者有意模糊专项资金预算支出界限,在财政专项资金中列支不相关的支出。(三)项目管理效率低下,执行信息传递不及时。财政专项资金通常由财务部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或者学校预算工作需要组织申报,大多数情况由学校管理层决策后由职能部门或者二级院系布置相关人员进行申报,小部分由项目申报人自行申报,项目申报存在被动性和方向不明确性现象。同时,职能部门在项目申报业务中处于被动配合状态,主要是对属于其职能范围内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财务部门则对所有申报项目的预算进行审核,申报人员、职能部门和财务人员各司其职,但未进行充分沟通,容易造成项目申报材料内容上前后矛盾。组织申报工作效率较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项目负责人或执行部门、职能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纪检审计部门相互协调。项目负责人或执行部门负责项目申报和实施,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实施过程的协调和事项审批,财务部门负责会计核算和资金监督;纪检审计部门负责资金使用和事项的监督。实务中,一些经济业务从采购到申请付款的过程中存在不规范操作,但由于各部门职责划分不清,掌握的信息不完整、不及时,往往在付款环节才被发现。(四)缺乏事中监督检查,事后绩效评价机制不完善。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若干意见》指出到2023年省级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目前仍有部分高职院校存在“重资金申请轻过程监督,重结果轻绩效”的现象。项目实施过程中,只有财务部门注重审核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职能管理部门极少关注项目业务流程及事项的规范性、预算执行情况和阶段性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审计部门更是缺少事中监督检查和纠偏。项目资金使用完毕,项目后续的完成情况很少有人关注,财政专项资金结题验收处于被动状态,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验收的项目则由项目负责人或经办人员按照要求报送相关材料,上级主管部门没有要求验收的则在资金支出完毕时视同结题。项目绩效考核同样处于被动报送自评材料和接收上级审计部门审计状态。高职院校本身缺乏对已结题项目进行验收和绩效考评的机制,具体体现在绩效考评牵头组织部门不明晰,考评结果运用机制不完善。

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进建议

(一)优化项目申报流程,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项目申报启动工作由财务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充分与上级主管部门业务处室沟通掌握专项资金设立意图及支持方向,然后由学校领导层与各职能部门领导及相关人员开会讨论项目申报方向。职能部门根据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项目申报范围及指引,组织二级院系开展项目申报工作。二级院系自行确定申报项目清单,由相关人员编写申报材料。通过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明确项目申报方向,提高项目申报的精准性;通过提高各部门和人员的工作参与度,调动项目申报工作积极性。预算编制方面,在讨论项目建设内容环节,项目申报部门或人员可以请学校财务人员参与进来,以便财务人员在充分了解项目建设任务和具体需求的前提下为项目预算编制工作提供专业建议,使预算更加科学规范,测算依据更加细致合理。同时,财务部门还可以通过定期开展预算与绩效管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等相关培训业务,或者通过“送教上门”等方式宣传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让更多教职工了解最新的财政资金管理理念和规章制度,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效率。(二)优化工作岗位设置,提升财政专项资金执行效率。相比于一线教师兼职负责财政专项项目实施与管理,由行政管理人员负责项目管理工作能大大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基于对行政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熟悉程度,以及固定的坐班时间,能够更好地保障项目实施进度和业务规范性,同时还能让一线教师有更多精力从事教科研工作。人事部门要明确项目管理为行政管理人员主要负责,并将岗位职责写入各部门“三定”方案。同时,高职院校要加强对这部分行政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培养他们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加强风险管理意识,规范办理采购、招投标、验收和付款等各流程业务;提高自我审视和自我管控意识,及时收集和整理有效的项目过程材料,确保工作的严谨性。(三)建设财务信息化系统,实现项目全程管控。大部分高职院校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仍处于初级阶段,项目申报、资金下达、业务流程和预算执行情况互相独立,部分项目负责人和经办人对负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不了解,易造成实际支出偏离预算。管理部门对项目实施过程的信息掌握也不全面,管理效率低下。高职院校要加强财务信息化建设,建立一个包括项目申报、立项论证、项目执行(含采购申请、合同管理、业务报销等流程)、项目验收及绩效评价等全过程的统一的财务管理系统,使相关人员能够及时了解项目执行情况和支出进度。通过信息化加强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提高项目执行效率,降低项目支出偏离预算、业务操作不规范的风险。(四)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加强事中监督检查。高职院校的内部审计部门完善项目考核验收和绩效评价制度,牵头制定各类型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体系,从预算执行、业务操作、支出进度、项目成果、量化绩效指标和定性绩效指标考核等方面进行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到项目负责部门、项目负责人年度评优,并作为以后安排资金的重要参考。同时,审计部门要重视项目中期检查,通过及时检查项目预算执行和业务操作规范性,降低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违规风险。

三、结语

财政专项资金是高职院校深化教育改革、强化办学特色的重要资金来源,合法、合规、高效地用好每一笔财政专项资金,创造其应有的价值,对高职院校发展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1]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Z].2018-12-24.

高校专项资金管理范文篇2

关键词:中央财政;地方高校;专项基金;管理使用

一、引言

为促进高等教育区域协调发展,提高地方高等教育质量,中央财政设立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地方高校的重点发展和特色办学。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地方学校重点学科建设、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及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等。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下达高校后,地方财政应按规定比例落实配套资金,专项资金与配套资金均列入地方高校财务预算计划,实行统一管理和核算。

为了响应《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0〕21号)的通知精神,完善中央财政对地方高校发展的支持政策,探索和建立保障有力的地方高等教育投入新机制,江苏省财政进一步加大了对地方高校的财政投入。同时,地方学校也积极筹措资金用于相关的配套条件建设,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形成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下称“高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高等学校事业发展,提高地方高等教育质量。

二、专项资金来源、项目分配及实施流程

2010~2012年期间,盐城工学院(以下简称我校)共申请实施12个专项基金承担项目,实际获得专项资金4266.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800万元,江苏省财政专项资金2780万元,我校自筹资金686.9万元,专项资金12个项目承担。我校财务处对各项目建立独立的项目号,以便对专项资金和配套资金实施专户核算,专款专用。项目情况见表1所示。

为了规范资金的使用,学校特制定了以下的实施流程。

(一)动员部署

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省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各自的工作责任,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为项目实施作好各项准备。

(二)组织实施

1.各个项目工作组根据下达的经费,编制项目调整预算计划(采购计划)。项目调整预算计划由项目负责人和归口职能部门审核后及时交财务处汇总。

2.财务处将汇总的预算调整计划提交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并将经审核同意的预算调整计划方案于年底之前报送省财政厅、教育厅备案,同时反馈给各项目负责人。项目执行计划一经确定,一般不作调整,确有必要调整的,须经学校领导小组同意并报省财政厅审核。

3.学校国资处在项目工作组的协助下,根据经批准的设备采购清单,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招标采购。项目所在单位负责组织设备的验收、安装和调试工作。

(三)项目验收和追踪问效

各项目工作组于定期向学校领导小组书面报告项目建设情况,学校对项目的执行、运转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并及时向省财政厅、教育厅作专题报告。

三、专项资金项目经费管理

根据《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的有关规定,我校制定了以下专项资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1.学校成立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学校学科建设办公室、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财务处、国资处、监察处、审计处主要负责人及各项目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统一领导、协调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工作。在领导小组下,再按建设项目成立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各个项目的规划建设、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

2.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校长为项目总负责人,对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负总责。学校学科建设办公室、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分别负责重点学科类、教学实验平台类、公共服务体系类各类项目执行的指导、协调、审核和汇总。各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代表,主要负责拟订设备采购计划、参与招标采购、组织设备的验收、安装和调试等。

3.加强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在使用专项资金采购仪器设备的过程中,学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管理办法及学校有关物资采购的各项规定,切实维护学校利益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学校招标采购的资金支付,全部采用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实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挪用。

四、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省财政厅对我校2010~2012年度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结果,查找和分析了我校2010~2012年期间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未严格按预算执行的问题

2010~2012年期间,我校所承担的12个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项目,不同程度存在超预算、无预算问题,涉及金额2699.65万元,且未能及时按规定程序报批。为完善相关手续,现按实际执行情况补充报告备案。

(二)列支与项目无关的支出问题

原计划应在2012年实施的5个项目,提前于2011年实施并发生支出109.82万元,分别是:生态环境材料科研创新平台建设项目33.2万元、工程训练中心建设项目2.86万元、汽车制造与检测教学实验中心项目43万元、力学土建教学实验中心项目27.9万元、应用化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2.86万元。上述支出,已按规定要求进行了调账。

分析我校2010~2012年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为:

一是在编报项目计划时,前期调研论证不够充分,导致预算不精确。

二是为全面完成项目计划,在财政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直接增加了学校自筹资金用于解决缺口。

三是考虑到设备采购,尤其是进口设备采购程序多、周期长,为及时完成项目计划,部分项目实施时间有所提前。

五、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的措施

为规范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建设步伐、确保资金使用效益,针对2010~2012年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结合项目实际,我校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管理,制定了进一步规范使用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的具体措施。

1.加强项目预算编制管理。编制项目预算之前,应进行必要而充分的调研论证,科研、教学、物资和财务等部门应做好指导服务工作,项目预算力求达到全面、精细、准确、可行。

2.加强项目预算执行管理。所有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既定预算执行,未经批准不得做任何调整。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科研、教学、物资、财务等部门应会同项目负责人定期召开例会,对照项目规划和预算计划,及时检查执行情况、分析计算差异、提出改进措施,及时履行相关手续,形成预算执行反馈报告。

3.加强财务监管,规范报账流程。在项目实施阶段,财务部门要按照项目单独核算,加强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坚持严格审核把关,所有支出内容及相关票据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所购设备清单和金额必须符合上报项目规划及预算计划,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4.加强项目管理。将项目建设和项目管理列为学校重点工作,将项目资金列入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明确每个项目的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项目的完成时限,建立健全从申报立项、编制规划和预算到过程管理、结果评价等覆盖各个工作环节的制度体系,促进项目管理更加规范、更加有效。

六、结语

高校专项资金管理范文篇3

[关键词]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高校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2)27-0095-02

1当前高校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重专项经费的争取,轻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在高校办学经费普遍不足的情况下,专项资金成为学校资金来源的重要渠道,为申报专项资金,学校往往不惜动用学校一切资源,在预算编制、项目论证等环节上下足了功夫,而专项资金一旦进入学校账户,对其的监管大多仅限于票据本身的合规、合理性,对于资金使用的真实性,是否与申请时的预算相一致则无从判断,也就基本无人过问,造成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上的严重缺失。另外,申请时承诺的学校配套资金难以落实,挤占正常公用经费的现象时有发生,加剧学校资金紧张。

1.2预算管理意识淡薄,经费支出随意性较大

预算往往成为资金申报时的作秀工具,为了项目能够申报成功,预算编制的依据往往不是学校实际的情况,而是如何让预算表格看起来更“漂亮”,加上学校的业务主管部门很少参与到项目申请过程之中,使项目论证的科学性、合理性大打折扣。而到了预算实际执行过程中,偏离预算、甚至背离预算的情况屡屡发生,经费支出的随意性较大。

1.3资金使用效率低下,重复浪费现象严重

由于“专项资金”属于计划之外,高校在申报学科经费尤其是实验室经费时,一味追求性能或配置高端的设备和仪器,而不考虑教学实验需要,甚至不考虑场地条件,导致设备无处安置,造成了资金的实际浪费。同时某些公共实验室或仪器设备本可以放在实验平台由全校共享,但学校内部学院或个人为了使用方便或部门利益选择单独申报购置,造成仪器设备重复购置、使用率不高,无形中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1.4专项资金拨付时间滞后,造成突击花钱现象时有发生由于种种原因,专项资金实际拨付到高校时,多为每年4、5月份之后,而非跨年度专项资金都规定了必须当年完成建设。有的项目到结项验收时仍存在较大结余资金等问题,出于对未使用的专项资金被收回的担心,高校在专项经费到达后,便立即组织各类论证、招标,有些仪器、设备购置方案根本就不成熟,或者实际情况已经发生了变化,但出于尽快将资金用掉的考虑,来不及修改建设方案,而购置了大量性能指标不符的设备和仪器,资金浪费严重。

1.5绩效评价体系不健全,监管不到位

绩效管理是一种目标管理、也是一种责任管理。当前我国高校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大多停留在形式上,更注重专项资金的投入规模和分配使用规模,对资金的使用效益以及预算执行关注不多。由于专项资金来源的复杂性,绩效评价标准难以统一,评价指标缺乏可量化性,很难对专项资金的社会效益和长远影响作出科学准确的评估,可操作性不高,这也就导致了监督机制难以发挥有效作用,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种种不合理现象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2基于绩效评价的高校专项资金管理的对策

绩效评价在高校专项资金管理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缺少了绩效评价这一环节,就意味着高校的专项资金管理体系不完善,而且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基于绩效评价来构建整个高校专项资金管理体系,就意味着高校专项资金管理体系在设计时,必须时时刻刻以绩效评价为指向,最后的运行效果由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来考核。

2.1明确目标,提前规划

学校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支持方向和建设目标,着眼于学校定位和长远发展,紧密结合自身的优势和特色,科学规划,大力整合现有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各类资源,特别是在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加强建设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论证,积极打造学校建设和发展的大平台,形成合力,实现集成发展。只有这样,在专项资金申请时,学校才能做到细致规划、周密部署、有的放矢,保证各类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实现专项资金建设的既定目标,使专项资金真正为学校的发展服务。

当前很多专项资金都有一定的连续性,如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每年上报、批复、下达的时间都比较固定,对于此类专项资金高校完全可以提前规划、提前论证,而不必等到上级通知时再手忙脚乱。

2.2周密论证,切实做好专项资金预算

预算管理是落实学校发展战略的一种有效手段,是项目申请、执行、验收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学校应对事前的立项申报引起高度重视。学校在实施预算管理前,应组成由校领导、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科学技术处、学科建设与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专家及专项经费项目负责人参加的项目申报小组,通过对高校发展目标和自身资源的深入分析,进行全面、周密、细致的论证,明确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在此基础上编制各项预算,确保项目的科学、合理和可行,避免预算工作的盲目性。

在预算编制过程中,结合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按项目任务和费用定额,将预算细化到每一个开支项目,减少预算执行的随意性,提高预算的透明度,同时严格控制预算的追加,强化预算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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